专利常识五问(四)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可以在专利授权决定公告后的任何时候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
图片来源:专利申请的综合问题和常见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六加武汉 2017-09-08
(5)其它有关专利的事务。
四、申请一项专利一般要缴纳哪些费用?由于申请专利涉及到多种费用,而且如何缴纳各种费用,直接关系到专利申请的审批和保护期限等问题,根据规定,申请专利应缴纳下列费用:
(1)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
在办理完专利申请后,拿到或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各一份,应根据这两份通知书上所给出的申请号和应缴纳的费用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费用。发明专利申请在收到初审合格可提前公开的通知后,应缴纳实质审查费。申请人在收到“授予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时,应缴纳当年年费。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缴纳。至于其他费用,如优先权要求费、复审费、著录事项变更费(其中,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机构变更的费用的缴纳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8月1日及以后停征)等办理其他专利事项的费用,应根据申请人的需要和审查情况缴纳。
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
供稿来源:广州中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谢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