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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常识五问(四)

本站 本站 2021-07-14 134

一、何为专利无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可以在专利授权决定公告后的任何时候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 

二、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

依据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以下情况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件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
(4)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任务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上述情况以外作出的发明创造是非职务发明创造。 

     

图片来源:专利申请的综合问题和常见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六加武汉  2017-09-08

三、何为专利代理?

专利代理是整个专利工作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是专利申请人与专利局之间的“桥梁”。专利代理人是经过专利局考核认可,并在专利局登记,专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人员。是既懂技术、又懂法律的专门人员,专利代理人受专利代理机构的指派从事以下业务:(1)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2)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查程序中的各种手续及批准后的事务;(3)代理专利申请复审,专利权的撤销,专利无效宣告,复议等程序中的各项事务;(4)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

(5)其它有关专利的事务。

四、申请一项专利一般要缴纳哪些费用?

由于申请专利涉及到多种费用,而且如何缴纳各种费用,直接关系到专利申请的审批和保护期限等问题,根据规定,申请专利应缴纳下列费用:

(1)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

在办理完专利申请后,拿到或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各一份,应根据这两份通知书上所给出的申请号和应缴纳的费用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费用。发明专利申请在收到初审合格可提前公开的通知后,应缴纳实质审查费。申请人在收到“授予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时,应缴纳当年年费。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缴纳。至于其他费用,如优先权要求费、复审费、著录事项变更费(其中,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机构变更的费用的缴纳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8月1日及以后停征)等办理其他专利事项的费用,应根据申请人的需要和审查情况缴纳。

五、滞纳金是怎么回事?

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



供稿来源:广州中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谢珂